保函到期后即失去了银行的付款保证义务,需要采取法律纠纷解决途径来维护权益。

国际贸易如何审核预付款保函,避免发生风险?

一般的大金额的进出口交易中,出口方会要求进口方在合同签订后预付5%-15%的合同金额,在此情况下进口方就会担心支付预付款后出口方因为不能交货导致损失。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通常采用买方凭卖方银行开立的“预付款保函”(也可以称为“履约保证书”)的付款办法。保函的作用是为了保护进口方的利益而设立,在出口方未能依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进口方可在有效期内凭保函索回预付款。

预付款保函内需要写明委托人名称、受益人名称、保证银行的名称及地址、银行的责任承诺、生效条件、保函金额、有效期、管辖的法律等内容。

那么预付款保函在实际操作中会不会出现风险?如何避免风险?本文从预付款保函的生效条件、开立行的责任承诺、保函的有效期等方面进行讨论。


如何审核预付款保函?


开立银行的选择

● 选择出具保函的银行最好是信誉好的大银行,为了买方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是最优选;

● 出具保函的银行和进口方的转递银行或是往来银行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以便进口方银行核实印鉴或是密押,用以确认保函真实性。


生效条件

一般情况下,开出保函的那刻起,保函就生效了。但是实际的国际贸易业务中,经常会看到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得以生效的保函。

例如:部分保函的条件是在开立银行收到进口方预付款的前提下,方可生效;出口方收到进口方的预付款的确认文书后,方可生效。像这样的条件与霸王条款类似,是不能接受的。

试想一下,进口方支付预付款后,出口方出于各种原因未能书面确认,保函就不得以生效,同时出口方又不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那该保函也就失去了原本保护进口方的作用。


开立银行的责任承诺

注意:开立银行所承诺的内容是最为关键的,该银行承诺务必是“无条件的”以及“不可撤销的”。

“无条件的”:就是当出口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时,进口方仅凭保函书面要求出具保函银行按保函金额付款时,买方无需提供其他任何证明,该银行必须立即无条件地支付保函金额。

“不可撤销的”:即当保函开立生效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够被随意撤销。


金额

通常情况下,保函金额就是预付款金额。但是,在预付款的付款时长和合同规定交货的时间较长,并且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在商务谈判中可以要求从预付款支付到买方索偿这段时间的利息,利率由买卖双方事先商定。除保函另有声明外,保函担保金额不会因为交易合同中出口方的义务被部分履行而减少。


有效期

从理论上讲,保函的作用是保护进口方,并且防止出口方不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当出口方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保函也就起到了作用。所以,绝大部分的保函所要求的有效期一般是从开立日开始到装船日结束,但是不会超过合同中写明的最迟装船期。该条款在原则上是对的,但是在实际业务中却存在漏洞:

● 实际操作中,出现保函失效时间在前,出口方最迟装船期在后的情况。以美国出口方作为例子:保函的失效地点是在中国地区,那么当保函失效时,由于时差的问题,美方甚至还有十几小时才到最迟装船期;

● 进口方没有时间办理索偿。特别是失效地在出口方的所在地时,进口方得知出口方不能履行交货义务,此刻保函的时效期已到,进口方无法办理索偿手续。所以,保函的有效期应该约定在最迟装船期后的几个工作日较为稳妥。为什么是“工作日”?因为可能会遇上节假日的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保函因为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须先通过受益人以及委托人的同意;

●按惯例,保函受开立保函银行所在地法律管辖。


由于银行开立的保函没有统一格式,外贸人应当基于以上内容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核保函,一旦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则立即要求修改。当然了,为避免来回修改浪费时间,最好在商务谈判阶段事先就保函基本内容,条件和格式进行商谈,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