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南的大部分在线广告是由Google、Meta(facebook脸书)等跨境广告服务提供商提供的。

越南《广告法》对于跨境广告投放服务的限制规范

围绕越南《广告法》展开的广告法律体系是在越南从事跨境广告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2012年6月,越南颁布实施第16/2012/QH13号《广告法》;2013年11月14日,出台第181/2013/ND-CP号指导法令(第181号法令)作为《广告法》的实施细则;2018年,对于《广告法》进行了修订;2021年7月20日,越南政府颁布了第70/2021/ND-CP号法令(第70号法令),用以修正和补充第181号法令的若干条款,旨在为Google、Meta(脸书)等跨境广告服务提供商提供投放的规范和指导。

目前,越南的大部分在线广告是由Google、Meta等跨境广告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根据第70号法令,当外国实体使用托管在越南境外的设备系统上的网站,向越南用户投放广告,并在越南产生收入时,就会发生在越南提供跨境广告服务的活动。提供跨境广告服务的网站是指利用一个或多个网站以符号、数字、字母、图像、声音等形式的信息,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存储、提供、使用、搜索等服务的信息系统,提供交换信息、共享音频和图像/视频、创建在线论坛和聊天以提供广告服务。

任何在越南从事跨境广告服务的本地和外国广告服务提供商、广告发布商和广告商都必须遵守《广告法》及其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依法纳税。需要注意的是,在越南开展跨境广告服务的外国广告服务提供商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提供在其服务器上线业务网站的信息,包括注册和交易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上述信息需在网站在越南首次提供跨境广告服务的前15天,向信息和通信部(MIC)提交;
(3)避免投放内容违反2018年6月12日第24/2018/QH14号网络安全法(LCS)第8.1条和第50/2005/QH11号知识产权法第28条的广告产品。

根据最新的第70号法令,MIC是负责管理在越南提供跨境广告服务的监管机构(第181号法令将其规定为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在越南从事的任何跨境广告活动都需向MIC报告,由MIC根据第70号法令规定的程序在5天内接收、检查和处理此类报告。如果MIC审查后发现所报告的跨境广告违法,他们将向外国广告服务提供商提交请求,要求他们阻止和(或)删除此类广告。如果在收到请求后24小时内未删除广告,MIC将阻止该违规广告。对越南国家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广告会被立即屏蔽。MIC还将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该网站违反越南法律的信息,同时将违规广告的信息发送给外国广告服务提供商。

最后,与外国跨境广告服务提供商合作的本地服务提供商,必须向MIC提交关于在越南提供跨境广告服务的年度报告(每年12月31日之前)或特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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