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个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很陌生,或者是听过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了解和重视就更谈不上了。
然而近年来,不仅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特别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进程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作用日益凸显,不少出口企业也因此增加了成本或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一、什么是技术性贸易措施?
从内涵上讲,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WTO规则允许的出于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反欺诈等合法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必要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物卫生、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措施。
从外延上讲,《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所管辖的,影响WTO各成员间货物贸易的各种技术性措施的集合就是“技术性贸易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达成《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规则约束各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这两类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本质特征都是以某种法律约束性工具为载体,以技术要求和监管规定为内容,以国家公权力为实施保障,对国际货物贸易产生直接影响,构成目标市场的准入门槛。
根据《TBT协定》,TBT措施的表现形式分为三大类: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
举个例子
1 | 欧盟的《REACH法规》 |
2 | 欧共体理事会决议《关于合格评定的全球化方法》 |
3 | 美国的《消费品安全加强法案》 |
4 | 加拿大的《消费品安全法案》等。 |
与TBT措施按措施类型分类不同,《SPS协定》以枚举法穷尽措施的目的。
根据《SPS协定》附件A的定义,SPS措施是指用于下列目的的任何措施:
1.保护成员领土内的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虫害、病害、带病有机体或致病有机体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
2.保护成员领土内的人类或动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
3.保护成员领土内的人类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害,或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
4.防止或控制成员领土内因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其他损害。
举个例子
1 | 日本的《食品中残留农药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
2 | 香港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 |
3 | 美国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
4 | 欧盟的《饲料卫生要求》 |
在WTO《TBT协定》、《SPS协定》框架下,各个成员有以下几项主要权利:
1.按《TBT协定》/《SPS协定》规则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
2.通报评议:对其他成员通报的拟议中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评议意见,要求其修订或取消不符合规则之处,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磋商。
3.特别贸易关注:在多边场合对其他成员实施的或拟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壁垒作用提出特别贸易关注提案,并要求得到积极回应,对其措施予以答复、解释并撤销不合理措施。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傻傻分不清
“技术性贸易措施”概念是从“技术性贸易壁垒”衍生出来的。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任何影响和制约着商品自由流通和市场准入的手段和措施,通常被称为贸易壁垒。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
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是通过征收各种形式的关税来限制商品进口所造成的贸易壁垒。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指一国政府采用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货物进口的措施所造成的贸易壁垒,包括经济的、技术的、商业的、法律的和行政的各种措施的总和。
而非关税壁垒又可以分为两种基本形式:直接的非关税壁垒(如进口许可证、进口最低限价、外汇管制等)和技术性贸易壁垒。
让我们用一个图来概括一下。
技术性贸易壁垒实际上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作用的省略说法,它是指一经济体以维护其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能够达到限制源自其它经济体贸易货物进口的目的或效果而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性措施,这种达到限制或阻碍货物进口效果的技术性措施的集合就是我们所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说到这里,技术性贸易措施有一个重要的属性必须了解一下,那就是“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二重性”
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国际贸易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生产力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不断发展,WTO各成员制定的各项技术措施已经成为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推进国际贸易必不可少的手段。
但是由于各国、各地区经济、技术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的驱使,对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要求制定和实施不当,已经给国际货物贸易造成了障碍,使之成为技术壁垒。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二重性”,也就是说,技术性贸易措施并非天然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它对国际货物贸易的影响表现为正反两个方面,既有积极作用,又有负面影响,且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