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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货款催收不简单,别掉入国外法律的坑!

外贸行业信用交易已经非常普遍,常见的付款方式有信用证、TT电汇、托收等,不可避免的存在全额或部分赊销现象,只要有赊销就有拖欠,有拖欠就要催收。那债权人能自己随意开始催收吗?

谨记,不能!外贸催收对象都是海外客户,两国间不同的律法、语言、商业习惯,成为海外催收最大的障碍。近期,催全球就接到不少咨询,债权人自行催收过程中,因为不懂海外客户国家法律,被对方拿住了把柄,拒不付款,外贸人要引以为戒。

01、英国客户要温柔以待?不恰当的施压构成威胁,威胁犯法!

“顾客是上帝”不光在中国,在英国也很适用。近期催全球接到案件咨询,案件背景如下:

国内出口企业在与英国客户合作期间被拖欠,国内企业在自行催款一段时间无果后,又通过贸促会进行协调,债务方均未支付货款,账款逾期一年多以后,委托催全球进行催收。

但是英国催收律师与债务方取得联系后,债务方反馈,委托方曾口头和书面威胁过债务方员工,并保留了相应的证据如委托方继续以此手段威胁,他们将在法律上做出反击。此状况必然导致催收律师介入后较为被动。

在英国,债权方口头或书面威胁债务方有可能会触犯当地法律。因此,在拖欠初期,债权方在催收时应谨慎采用催收方式,避免因不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给以后的追款带来不利影响。

02、美国债务方家人受到骚扰,这类催收行为阻挠回款!

美国债务方是个中国人,在美国成立了贸易公司,可以说是个中国通,同时受美国《公平债务催收法》的保护。美国买家产生拖欠后,国内外贸企业开始自行催收,电话、邮件等方式都没效果,一拖再拖三年多了也没收回货款,今年年初委托催全球进行催收。

美国催收方与债务方取得联系后,债务方反馈,双方那笔交易存在质量纠纷,除此之外,债权方还曾找人直接到债务方父母家里拉横幅讨债,诋毁债务方,严重影响了其父母正常生活。针对这种行为,债务方有理由单独起诉债权方诽谤,人格侮辱。

根据美国《公平债务催收法》,对催收人的行为做了明确限制,严禁债务催收人采用暴力、威胁、骚扰、侵犯、侮辱、欺诈等行为进行收债。因此,任何张贴标语/横幅或向第三方宣称债务人对欠款负责或污蔑其人格的行为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也必然给以后的追款带来不利影响。

对外贸易中,出于对国内企业的保护,各个国家可能都有一些用来维护本国企业权益的律法。因此,如果在不了解债务方当地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要随意采用手段去催收,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最好选择专业的律师或催收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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